市农村低保标准调增任务基本完成,全市涉农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460元,调增幅度为11.5%。这是记者日前获悉的。
去年,我市曾对农村低保标准进行了调增,要求各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250元。调增后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年1310元,调增幅度为26%。
今年,为落实上级要求,我市根据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基本生活需求变化情况,又开展了提标工作。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调增任务基本完成。调增后具体标准是:凌海市、北镇市和开发区提高到每人每年1450元,黑山县和义县提高到每人每年1400元,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和松山新区提高到每人每年160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1.5%。
新的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后,各县(市)区已经开始对现有农村低保家庭及新申请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照新的低保标准重新核算救济金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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