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何要首推缴费年限延长的新政?
答:新政策并非深圳首创
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说,将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从15年延长至25年并非是深圳首创,在全国范围来说,也并非是一项新的政策。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出台后,深圳根据该法规定而对政策进行的修改。
目前全国约20%以上的地区如湖南、重庆、云南、山东、青海、甘肃、东莞实行的缴费年限是30年;75%以上的地方实行的是25年,而且有的地区该政策已经实行了10多年。
因此,深圳只是学习兄弟地方的做法,而深圳现行的缴费下限15年是全国最低的。"深圳现行的政策是缴得低,待遇高。大多数市民的愿望也是缴得越少越好,待遇越高越好。但政策制定需要考虑社会公平。"
为何其他地区调整该政策未引起市民的较大争议,而深圳则在市民中产生负面影响?
首先,深圳的参保人群面广,一项政策的调整涉及的面就大;
其次,深圳政治环境的开明和民主,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声音;
第三,深圳参保人的保险意识较高、对社保政策的关注度高,因此政策刚出来就会在市民中形成焦点。(文章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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