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期很多市民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咨询养老保险的参保事宜,针对“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本市出台了一系列的补充规定。近日,记者走访了市人社局,请有关专家为市民算算这笔养老账。
缴费水平高年限长养老“待遇高”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缴费满15年或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再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市社保中心在各区县分中心设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专门为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一些职工认为缴费满15年就可不缴费了,这样会使自己的退休待遇受影响。缴费工资水平、缴费的连续性以及缴费年限的长短等,对养老金待遇高低均有影响,即缴费水平高、连续不中断、缴费年限长,则养老金待遇就高。从现在养老金增加的情况来看,调整的幅度高低也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直接挂钩,如果缴费年限只有15年,那么在调整养老金待遇时始终都要受影响。
补缴养老保险注意“对号入座”
1992年12月31日以前曾经在外省市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且一直未参加养老保险,现已在本市定居并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不包括蓝印户口)的,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补缴保险费。其中,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可自1998年1月起补缴;199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可自取得本市常住户口之月起补缴。
1993年1月1日以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人员,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不再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据本人原有缴费记录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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