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我省正在积极推动中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的迫近,“以房养老”话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问题,我省能不能推出“以房养老”?昨天,省住建厅新闻发言人张阳表示,以房养老带有一定创新性,相关政策措施和前期工作需要一个机制来共同完成,目前,这些工作都在积极推动当中。
房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指的是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出售、出租或者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发展至今,在我国主要出现了四种主要形式,并对应着不同的适合人群。目前,我国北京市正在试点“养老按揭”业务,即凡年满55周岁的中老年人或年满18岁的法定赡养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就可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养老。
在我省制定的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并没有涉及“以房养老”问题。需要由省住建厅落实的具体任务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规划提出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要求建设部门引导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减少老年空巢现象。采取政府、社会、个人共担机制,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