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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

2016-10-01 08:00:07 无忧保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2012年6月1号起,浙江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6元调整为8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最高的市县已达到140元。

  浙江省近日下发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1〕19号)中提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考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根据19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从2012年6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6元调整为80元。

  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二年多来,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实现了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基本全覆盖转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社会效应,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热烈拥护。截至2011年底,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有1312万人参保缴费,参保率达到了90%以上,585万人领取了养老待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也逐步提高,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从制度实施时的60元,通过两次调整提高到现在的80元。同时,各地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在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予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最高的市县已达到140元。(文章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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