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养老保险覆盖率逾七成
日前,我省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扩大了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而我市的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的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也增至9个。通过试点,我市将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力争2012年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
市农保办刘主任向记者介绍说,“自2011年7月1日起,我市就按照省里要求同步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目前,加上原有的修水县和庐山区,我市共有9个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试点覆盖面积达到71.3%。”
分十档缴费多缴多得
鉴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缴费能力普遍高于农村居民,有多缴多得的需求。因此,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置了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在各个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而政府对于参保人缴费的补贴标准从缴费100元补贴30元起步,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多补贴5元,即缴费200元,财政补贴35元,缴费300元,财政补贴40元,依此类推。
缴费年限超15年每月可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
为鼓励中青年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凡我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后即可终身领取养老金。已满60周岁每月可领55元基础养老金
据了解,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只要办理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不用缴费就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个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资金组成,个人账户资金又由个人缴费,政府补助与银行利息三部分组成。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资金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与基础养老金之和。此外,若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含政府补贴),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