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的有关政策和实际遇到的问题,本报独家专访了沈阳市人口计生委韩晓明主任。
1.这次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的范围是什么?
答: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沈阳市关停企业退休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2)因破产、转制、撤销、分流等原因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后退休,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的。
2.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答:(1)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
(2)201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发放10元。
3.申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需要哪些要件?
答:(1)居民身份证;(2)居民户口簿;(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结婚证或离婚证;(5)退休证或《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职)审批表》;(6)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在关停企业退休、且未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人员除外);(7)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个人声明。
4.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的程序是什么?
答:(1)个人申请。申请人持所需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社区(村),填写《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资格确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养老保险职工编号。
(2)社区(村)初审。社区(村)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社区(村)主任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上报乡镇(街道)计生办。
(3)乡镇(街道)计生办复审。乡镇(街道)计生办对社区(村)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由计生办复核人和分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申请人名册及材料报区、县(市)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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