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在淮海路中段举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活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军视察活动现场并慰问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人员设置了咨询台、宣传展板,为过往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等有关业务知识。
据报道,淮北市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规定,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淮北市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本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和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从100元到1000元不等,按100元一个档次递增共设10个档次,政府依据参保人缴费档次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5元、40元、45元三个标准的补贴。(文章来源:金投保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