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国家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政策规定,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在自治区调整方案下发前,先进行预调工作。
本次预调的范围和标准是: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工"),按每人每月130元预发,预调人数为21.5万人,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待自治区调整文件下发后,及时将差额部分补发到位。
本次预调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九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继续保持在自治区前列,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企业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