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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上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6-10-10 08:00:12 无忧保

  市社保局发布了2011年度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省人社厅、省统计局《2010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2010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112元为缴费基数,今年成都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3个缴费档次标准中,最低月缴331元,最高月缴551.80元。

  成都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中涉及医疗、生育、大病互助保险缴费标准中,使用成都市2010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515元。

  【缴费】

  企业职工:1-6月缴费差额9月30日前补足

  按照规定,新的省平工资公布后,用人单位及职工1至6月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应当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

  其中,1至6月期间未变更参保单位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并统一生成,用人单位和个人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缴费工资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报并足额缴纳。

  1至6月期间变更参保单位的人员,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按规定重新核定或申报,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综合保险并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4至6月期间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按规定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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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缴费基数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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