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总结了多数国家普遍存在的充足性风险、可持续性风险和私有养老金市场完整性风险。
1.充足性风险:现行体制下的退休人员是否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安全的养老保障资金。中国在如下的3个风险指标中,即平均替代率、对于自愿性延长缴费时限的相关税优政策、是否有强制性的年金式领取机制,风险明显高于其他国家。而在家庭平均储蓄率、市场化养老机制中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民众房产拥有率这三个指标中,优势明显。此风险通过以下指标分析获得:
(1)最低替代率
对于任何国家的养老体系,其最主要的目标,即是向贫穷的老年人口提供最低的保障性养老收入。按照世界银行建议的多支柱型养老体系,它面向的是所有老年公民,向其提供最低的保障收入。最低保障收入针对的群体,假定没有工作经验,但通常对居住的最短期限有所要求。
多数国家的最低替代率,介于最低的智利15%至最高的巴西36%之间,而中国缺少准确的相关数据。
(2)平均替代率
为了防止老龄化危机,世界银行建议,对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内的中等收入阶层,应该建立平均替代率的概念,即为:78%的平均寿命净工资,60%的平均寿命总工资,53%的在职最后一年的净工资,42%的在职最后一年的总工资。
世界银行还指出,“政府不可能统筹建立起针对个体经营者的全额养老金”。也就是说,平均替代率可以通过强制性和自愿性条款相结合的形式产生。除了巴西、荷兰和新加坡,所有国家的水平都集中在40%(中国、印度和日本)至66%(瑞士)之间。
(3)家庭平均储蓄率
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将取决于现有的社会强制性养老保险以及养老保险之外的家庭储蓄水平。在一些国家中,养老保险之外的家庭储蓄在给予老年人财政支持上起着良好的补充作用。
就家庭平均储蓄率而言,最低的荷兰为0.4%,最高的印度为27.2%。中国处于16.8%的水平。
(4)对于自愿性延长缴费时限的相关税优政策
老年人获得的退休福利总水平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为社会强制性的养老保险;其二为企业或个人的自愿储蓄。当中年人愿意选择继续工作、延长养老缴费的时限时,如果存在税收的激励政策,必然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大多数国家都有自愿性延长缴费时限的相关税优政策,而中国和日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的法律政策。
(5)在市场化养老机制中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
私有养老金计划的首要目标,无疑是增加退休后的收入。因此,如果将可以领取养老金的法定年龄设定的过低,那么这必将降低此类计划的有效性,因为它会导致养老资金从养老体系中过早的流出。
澳大利亚、中国和日本在市场化养老机制中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介于55岁-60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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