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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万企退人员养老金再上调 补发金额近期将到位

2016-10-12 08:00:12 无忧保
   近日,记者从武进区人社局获悉,常州市区近1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次上调。   据悉,调整对象为参加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此次养老金调整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1-3月份的补发金额将在近期发放到位。   此次常州市区2012年养老金调整办法仍为普遍调整和特殊对象调整相结合,其中:普遍调整先按照退休(职)人员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确定,对调整10%后增加额偏低的,可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但两项之和不得超过200元。同时,对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常州对4类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其中: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33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市区下列现已享受定补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助费75元,增发所需资金仍由原渠道列支。包括:已纳入市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生活补助费的原退养人员。在上世纪60年代初精简下放的老职工中,按国务院(65)国内字224号文件办理40%救济费的人员;按苏政发(81)77号文件已办理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按常劳计(80)83号文件办理了生活补助费的原街道开票工;按常劳计(88)131号文件办理了生活补助费的原郊区拆队转居无田队人员。   本次调整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于4月底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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