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45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关注的201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确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今年仍然从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虽然文件下发的时间比前两年有些晚,但是退休人员不用担心,各地将很快制定并出台当地的调整办法,预计在4月份兑现新养老金,并补发今年前3个月增加的部分养老金。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江苏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连续七年大幅度调整后,去年底已达到1623元;按照10%的增幅调整,江苏至少要人均增加162.3元,今年的平均调整水平实际上将超过10%。
普调部分:增加10%,人人有份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对象是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调整部分是人人都有份的,只要是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都会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
另外,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除了在原来基础上增加10%以外,每人每月还将再增加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也是先上调10%的养老金,再每人每月增加20元、30元和40元。
一个例子
以南京市退休人员王先生为例,2011年底他的养老金是每月1800元,那么本次调整后,他每月的养老金会增加180元,即1980元。如果王先生今年72岁,那么他还可以再增加30元,即2010元。
还有"补差"
按照新方案,如果退休人员按10%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较低的,各地人民政府可对其"补差",即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0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19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180元的范围内,具体确定调整标准;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也可比照执行。具体办法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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