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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2016-10-15 08:00:14 无忧保

  海口: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我省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来,各级社保主管部门每天都接到大量市民咨询,涉及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热点话题。昨天,记者采访了海南省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就市民关心的几大热点问题答疑解惑。

  个人养老保险

  明年起缴费基数为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5%

  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市民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自己该如何缴费?

  省社保局养老保险处副处长林莉表示,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但由于各种原因,我省目前执行此缴费基数有困难,将自2008年起用5年时间逐步过渡到全省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如今执行的标准为:2011年为全省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即2010年月平均工资全额×90%×20%,明年的执行标准为2011年月平均工资全额×95%×20%,2013年的执行标准则是2012年月平均工资全额×100%×20%。

  基本医疗保险

  连续中断缴纳3个月或累计中断6个月停享待遇

  如果自己独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是由于疏忽大意忘记每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是否会停止享受医疗待遇以及能否补缴?

  省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个人参保按规定应按季度缴费。同时,参保人员只有连续缴满1年基本医疗保险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参保人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或累计中断6个月,则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6个月的,在连续缴满1年后方可享受。此外,针对很多市民医疗IC卡丢失如何补办的疑问,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携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原IC卡发卡银行先挂失后重新补办就可以。

  社保登记身份证号码错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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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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