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署,今后,郑州市将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将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负担的缴费给予补贴;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另外,我市将把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制定特惠政策并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