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承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10%,全市11.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从中受益。
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提高幅度按我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调整办法:
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和1983年9月9日职改前取得的中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员,正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38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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