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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1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6-10-17 08:00:14 无忧保

  从1月1日起,我市24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或定期生活费。调整后,市区人均月增基本养老金136元左右。春节前兑付1月份的补发额,2月份起按调整后的养老金标准发放。

  参保企业退休职工普调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是: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全市符合上述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42385人,其中市区181093人、六县(市)61292人。不包括原行政性公司和有事业费的科研转制单位中转制前退休,并按规定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市区调为月均1300元

  根据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市区退休人员养老金和生活费调整分“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两个部分。

  【普调】市区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水平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市区退休、退职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后,低于全省2008年月人均养老金水平10%(119元)的,再按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发1元,两项月增发基本养老金合计不超过119元。

  此外,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增发】符合原劳动人事部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7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低于当地普遍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50%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增发后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不超过当地此次普遍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的50%。

  调整办法规定,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此次调整后,市区养老金月平均水平将由调整前的1164元左右,提高到1300元左右,平均月增加136元左右。

  六县(市)自主确定调整方案

  据介绍,符合此次调整范围的各县(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市区略有不同,各县(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文件,自主确定调整方案。调整时间也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并在春节前将养老金补发部分发放到位。

标签:   养老金养老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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