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制度全覆盖参保扩面力度大
据了解,我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始于1986年。从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起步,2002年只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先行在贺兰、平罗、盐池三县进行新农保国家试点;2010年国家试点扩大到11个市县,其余市县采取自治区、地级市试点方式,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分别补助,实现了新农保试点全区覆盖;2011年,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合并,建立了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这项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在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自2005年以来,我区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属补充养老保险)。
10年间,随着我区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参保扩面力度的加大,参保人数从2002年的59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177.8万人,全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从2002年的10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72亿元,是10年前的7倍多。
征缴基金增长快企退人员养老金屡调增
多年来,自治区社保部门采取扩面、强化征收等常规手段,确保“颗粒归仓”。此外,我区养老保险一直严守基金管理“高压线”。2002年,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0.64亿元,到2012年预计累计结余161亿元,增长约10倍。
10年来,我区还8次调增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2年的628元提高到2012年的1785元,位居全国第11位;4次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由2002年的101元提高到2012年的2440元。2009年,居民养老金为55元,2012年提高到70元,银川地区增加到95元,石嘴山市、中卫市增加到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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