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文登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获悉,根据山东省和威海市相关规定,2013年度,文登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确定为2100元。
据了解,2013年度,文登市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尚未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暂按2100元(预测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执行。按此基数计算,2013年度,养老保险费需缴5040元,医疗保险费需缴2520元,生育保险费需缴252元。若本人申请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的,需待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进行调整。同时,2013年度,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2100元的基数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另外,接上级通知,文登市档案托管费从2013年起,按每月10元收取。自2013年起,托管人员社保和托管费将委托农业银行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