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记者获悉,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有望从55元/人/月提高到65元/人/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透露出这一信息。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日前拟定的这一《办法》显示,我省将在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上,将二者逐步并轨,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国家规定的55元每月。《办法》提出,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将提高至每人每月65元,使广大参保人享受到更多实惠。
针对部分中青年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办法》在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城乡居民特别是中青年居民早参保、长缴费和持续参保缴费方面有了新规定,对城乡居民累计参保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个人缴费标准方面,《办法》设置了120元/年-3600元/年十档,供参保人选择,最低缴费标准由100元/年提高至120元/年。同时规定,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办法》对跨区转移也有规定。参保人户籍跨统筹区转移的,可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待遇。已领取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仍在原地领取养老待遇。
《办法》的征求意见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4月4日,读者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查询。相关意见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在线提交,或通过信函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教育路88号,邮政编码:510030)。信封上请注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