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为270元/月
《暂行办法》的一个亮点是将社保“三合一”,即对惠州先行建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进行整合和完善,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将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老年津贴、养老金合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月270元;将原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老年津贴、基本养老金合并建立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基本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月270元。
个人参保分为8个档次
根据《暂行办法》,参保人缴费基本标准设为一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800元、900元和1000元8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政府补贴分为四个方面。其中缴费补贴,各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基础养老金补贴由各级财政共同出资,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和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对其它特困群体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另外,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死亡,遗体处理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700元,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承担。丧葬补助费标准随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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