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规程:在职死亡、出国(境)定居、农民工返乡退保
1、到三楼六区养老待遇核定处申报企业在职职工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业务,并申报资料
2、到二楼二区社保基金企业征集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终止手续
3、到三楼六区养老待遇核定处计算一次性支付金额
所需材料:在职死亡:
1、单位加盖公章的《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金额审定表》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卡
6、单位加盖公章的《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
出国(境)定居:
1、单位加盖公章的《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金额审定表》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卡
6、职工本人要求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7、单位加盖公章的《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
农民工返乡退保:
1、单位加盖公章的《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金额审定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身份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卡
5、职工本人要求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6、单位加盖公章的《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