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房屋的“养老金”,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增长而日显重要,然而当房屋需要维修时却又面临着使用难的现象。为解决住宅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近日,日照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拨付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满足相关条件可以申请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据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初期是按房屋销售价格的2%交存,2011年调整为按面积交存,交存标准为标准层六层(含六层)以下的多层物业每平方米70元,标准层七层(含七层)以上的高层和非住宅物业每平方米90元。日照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在日照银行开立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号,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核算到户。”日照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固定”于房屋上面的,即使房主发生变化,专项维修资金仍在该房名下,并不发生变化。
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需要使用维修资金时,依据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的意见及查勘结果,提出维修计划,经过经有利害关系的、已入住面积且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日照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受理申请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证明》,然后将不超过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预算资金的70%划拨到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专户,竣工验收并签署《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决算费用填写《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决算费用分摊清册》,并进行公示,最后拨付剩余尾款。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业主代表或由业主代表委托的相关部门一起申请并办理。
据介绍,《通知》还对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电梯停运等紧急情况进行了灵活性的规定,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如果再按照公示7天等程序,有可能对公民人身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现实威胁,因此,《通知》对紧急情况进行了特殊规定,可以大大缩短资金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