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项民生工程,让“老有所养,后顾无忧”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花山区注重创新举措,坚持边实践、边创新。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按照一级抓一级原则,区人社部门与各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街道再将任务分解到社区,层层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区政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出台考核办法,形成完善的工作激励机制。建立跟踪督查制度,为督促工作落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讨论解决实施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推进了全区城乡居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中,花山区还建立了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四包”责任制,即区领导包街道,街道领导和干部包社区,社区领导包户,党员干部包居民,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目标责任,确保参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全区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进行了调查摸底,掌握参保对象,使全区9659名到龄老人按月享受到了社会养老补助金。区人社部门成立专门工作队伍,加强工作培训和指导,各街道都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办公场所,建立起机制完善、渠道畅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工作网络。把政策宣传放在突出位置,以群众理解、接受、参与为目标,以惠民、利民为根本目的,坚持多种形式,注重实效、不断创新,全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快速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