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综合业务科科长李元华告诉记者:“这次延长时间,主要是针对那些常年在外的个体参保人员。如果在2月25日之前还未办理,那么2012年的保险费用就再也交不上了。如果参保人员在外无法返回,可以让亲戚朋友代办,来时只要带上代理手册或基金手册就行了。”需要办理的参保人员,可在2013年2月25日(节假日除外)之前前去办理。
据李科长介绍,经省社保局调查,由于各种原因,2012年尚未办理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数较多,考虑到多数人的利益,所以省社保局在2012年1月18日发文通知,将办理时间延长至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