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房子“养老金”的交存和使用进行消费提示,并开通了网上查询系统,增设了电话查询功能。
房子“养老金”如何交
从今年3月1日起,郑州市规定“业主购房时可自行交存维修资金,开发商征得业主同意后可代收,但代收的维修资金必须在30日内交至维修资金专户”。
目前,郑州市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出售公有住房的,由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30%交存;无电梯房屋,由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交存;有电梯房屋,由业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元交存。
余额不足分摊
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足业主要分摊。从外地出现的情况看,遇到更换电梯等大宗项目需分摊维修资金时,楼层低、利益未受损的业主,往往不愿意甚至拒绝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委员会或者利益相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维修时间规定
维修资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根据国家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两年;5.装修工程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