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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莞参保港澳台人士养老保险能否“携转”

2016-11-04 08:00:12 无忧保
   记者余晓玲报道:目前在东莞松山湖就业的香港籍人士阿光,在东莞参加社保,但很担心:未来如何领取养老金?该在哪儿养老?如参照东莞的标准在香港养老,会遭遇经济紧张;如要享受香港的养老待遇,香港会不会接受自己在内地的社保关系?   10月30-31日,第十一届海峡两岸社会保障研讨会在东莞举行,专家从现状、问题与趋势三个方向探讨了养老保险“可携性”。   根据通知,港澳台人员在东莞市参保并缴费后,其各项保险的相关待遇均按东莞市现行的相关规定给予支付。同时,根据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港澳台人员出国及赴台、港、澳地区期间因病就医,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截至目前,东莞约有3000名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在莞参保。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席恒教授创造性地提出了两岸四地养老保险可携性的解决方案与改革设想:“随着两岸四地间的劳动力流动规模越来越大,这些流动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养老保险积累下来的基金,能不能随着他们工作地的变动而转移?”席恒提出,要么转钱,要么转关系,要么钱和关系一起转,但目前就全国来说还没有出台单独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在大陆、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之间相互转移续接的政策,还只是在初步的探索阶段。

标签:   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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