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29602元


8月3日,我们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根据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我市2012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策已经确定: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为29602元(100%)和1776元(60%)两档,个人根据缴费能力自行选择缴费基数,年度缴费基数一经选择,当年度内不得变更。已按2850元/月为基准数值进行缴费的可不再进行调整,但在核定养老金时须以2960元/月为基准数值计算指数。 “4050”人员政府直补12% 符合潭政办发【2010】38号文件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个人只需缴纳8%,另12%由政府直补,补贴基数按60%的标准计算。符合条件人员如按60%的基数缴费,只需直接到银行缴费即可。如需按100%的基数缴费的,多缴部分由个人负担,政府补贴只按60%的基数进行计算,同时在缴费手续上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即个人先到市社保局办理申请手续,然后到银行进行全额缴费(当年12月10日前),再持身份证、缴费凭据、银行存折三者复印件到市社保局申领补贴。 其它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按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即先审批后缴费,其缴费方式如同上述“4050”人员。 凡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办理完有关手续,跨年度的一律不得享受社保补贴。 另外,未参保的具有城市户口的人员(包括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以按照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规定进行补缴补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凡未参保的大集体企业和小集体企业职工可分别按照湘政办发【2011】12号或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规定规范养老保险关系。 退休人员要办理建模手续 市社保局也提醒广大退休人员:我市已使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2012年7月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还没有建模的,请在2012年12月底前,到就近面像建模点办理建模手续。2012年7月起,新办退休手续人员请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当月办理面像建模手续,否则暂缓计发基本养老金。 为方便广大个人参保者办理有关手续,个人参保登记、首次续保、缴费查询等个人有关业务可到就近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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