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合肥市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将在市区全面展开。7月1日起,合肥市将同时调整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险、城镇职工医保的月缴费基数和金额。
普通居民今起可去社居委办医保
根据人社部门此前的通知,今天至9月20日,普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社居委或村委会参保;在校学生为8月25日至9月20日,在就读学校参保。新参保人员携户口簿和一寸彩照1张(学龄前儿童不需照片),曾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办理。A证低保人员或重症残疾人员应携带《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保费用为:在校学生、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下居民(1994年9月30日后出生)、A证低保人员、重症残疾人员、五保户缴费标准为30元;其他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120元。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在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就医,可享受5项待遇:住院报销待遇、特殊病门诊待遇、普通门诊待遇、生育补助待遇、残疾人装辅助器具补助待遇等,详情可登录合肥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
养老保险最低月缴406.6元
今天起,合肥市同时调整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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