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的养老基金绝大部分采用银行存款的方式,由于增值手段不足,在通货膨胀的时代,这些躺在银行里的钱实际上在缩水。”作为长期在民政系统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李宏塔,对社会保障问题十分关注,连续多年提交的大会发言都在关注这个问题。
“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不少地方出现了盲目投资问题,造成了一些基金损失。”李宏塔介绍说,针对这一问题,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
“但是,现在看来在通胀的大背景下,这条规定似乎有点矫枉过正了。”李宏塔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活命钱”,其特殊性质决定了安全是第一位的,收益是第二位的,需要及早谋划开辟投资渠道,努力实现保值增值,以平衡老龄化高峰时的资金收支。探索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途径是一个很急迫的问题。李宏塔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专门针对养老保险基金发行特种定向国债的政策办法,并实行相对优惠的利率。养老保险基金除留足保发放的资金外,将保值增值的重点放在购买特种定向国债上,且购买的比重不低于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30%。加快养老保险基金入市步伐,允许一定比例的基金投资金融市场,借鉴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基金的运作经验,选择一些风险较小、收益相对稳定的投资品种,进行市场化投资,控制基金贬值,提高基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