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鞍山市人社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辖区内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达到13875人,发放养老保险金137.94万元。
据介绍,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的基础上,会同本区公安、民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的户籍信息、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及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予以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属办事处和社区公示7天。经公示后,对符合参保条件的申请人,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并确定待遇享受标准。同时,协调鞍山银行为参保人员统一办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卡,确保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