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月底前发放


济南市社保局对外发布,济南市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次调待执行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调增及补发的养老金预计将于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本次是济南市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省城企业退(职)休人员近37万人。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养老待遇办法,按人群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退休、退职人员,此类人群的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第二类是建国前老工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95元。第三类是五七工、家属工,此类人群的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此外,据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如在2015年1—4月份已去世且已办理减员的,待济南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出台后,将随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一并补发调整的养老金。为便于退休人员了解增资情况,补发的养老金将在存折上分行打印,第一行为调整后的养老金,第二行为补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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