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养老
打破事业单位终身制须破除养老双轨制


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彻底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然而,必须正视的是,一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将成为社会人,其社会保障将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出,必然涉及到人员的流动生存保障问题,如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保障,这一问题的解决好坏,直接影响到人员的流动程度,甚至影响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成败。由于企业的社会化保障程度最高,因此也呈现出最为活跃的人员流动态势。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正在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其目标也是引入竞争机制,转变传统管理,搞活用人机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然而,由于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还游离于制度之外,仍然是计划体制下的地方保障或国家保障,基本保障的社会化程度较低。这既不利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正常流动和退出机制的建立,也带来社会的不公平。事实上,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便提出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破除养老双轨制;紧接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人社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如今,方案下发已近6年,但现实情况却是,5个试点省市几无进展。究其原因,首先是在制度上缺少顶层设计,将事业单位分类,让公众感觉被区别对待;同时,没让公务员参与养老,也使很多人不满。总之,改革试点遇到了少数利益集团的多重阻力。 可见,事业单位“破终身”,需要养老保险“破双轨”。基于这一点,全员参加基本社会保险,也写进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了可以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之外,政府还应为其建立职业年金保障制度,如果工作人员在聘期间受到解聘处分,职业年金将由财政部门全额收回。因此,应尽早将事业单位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促进人才良性流动。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