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全市居民将享有养老保险


从今年起,漳州全市居民将全部享有基本养老保险。记者从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被市委、市政府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预计新增投资约1800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其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全市覆盖。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方面,芗城、龙文、龙海、诏安、南靖、平和去年开始试点实施,至今年1月21日,首批共有1。8万名城镇居民领到基础养老金。每人分别领取去年7月至12月的基础养老金360元至480元,6个县(市、区)共发放720万元。 今年,漳浦、云霄、东山、华安、长泰等5个县,也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接下来,将完成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建立个人账户、办理发放银行卡(折)和缴纳保费等工作。 小贴士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漳州缴费标准目前暂设为每年200元至2000元多个档次,由参保人自由选择,各试点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1。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 2。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3。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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