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费扩面征缴力度,根据赣人社发[2012]74号文精神,近日起,201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开始变更申报。市本级各参保单位2012年度缴费基数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进行申报(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1990]一号令为准)。缴费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岗平工资的60%确认;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岗平工资的300%确定。2011年度新余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48元,2012年度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申报数为1769元,最高申报数为8844元。
为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利益,防止缴费基数少报、瞒报现象的发生,此次变更申报将实行由参保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制度,在此基础上,市社保局将对各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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