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征缴业务时限:
1、每月1-15日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
2、对提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当即办理;
3、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在条目后方标识),补齐材料后当即办理
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征缴业务流程:
1、将录入好的数据盘进行数据导入,核实无误生成养老金结算表;
2、对照变动情况核对养老金结算表;
3、核实无误的,确认当月社会保险申报数据续。
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征缴业务材料:
1、参保人员增编信或减编信;
2、参保人员工资审批表;
3、每月社会保险费申报数据(纸质和电子)。
注: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征缴业务政策依据:
1、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2、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温馨提示: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征缴业务政策上述条例执行
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费征缴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