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工作已顺利完成。本次调整政策惠及全市29.28万名退休(职)人员,人均养老金月增加228.96元,平均增幅12.6%。
据吉林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是我省连续第11次提高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日期从2015年1月1号起。
在本次调整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比2014年提高15元。挂钩调整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档次划分与2014年一致,标准比2014年各档均增加1元。按国家要求,为进一步体现鼓励“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挂钩调整首次增加了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办法,调整标准是以退休(职)人员本人2014年底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1%计算增加额。倾斜调整部分,针对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各档次倾斜调整均比上年标准高10元。
调整后,最终全市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039.97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社保局将在本月末之前,将4月份养老金连同1至3月份调整增加的部分一并发放到全市退休(职)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