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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从新疆转到宜宾 18年后这笔钱“失踪”

2016-12-09 08:00:13 无忧保

  近日,家住翠屏区南岸西区的史汉光老人向宜宾日报反映,儿子史晓辉曾在新疆任教,1992年至1997年参加了当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97年调到宜宾市翠屏区高店中学任教,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就停止了缴费。

  时隔18年,因从去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参加养老保险,老人想看看儿子当年转回的养老保险金还在不在,但令他失望的是,保险公司和社保部门均告诉他没有查询到史晓辉养老保险金转入的账号及相关资料。

  情况反映:

  18年前215元养老保险金转入宜宾

  史汉光老人告诉记者,1984年史晓辉参加工作,在新疆石河子150团一中任教,1992年10月至1997年6月间,他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随后,史晓辉调入翠屏区高店中学继续任教,身份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财政养老,就没有继续参加养老保险。

  就在工作调动的当年,史晓辉办理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史汉光老人给记者拿出了办理转移时的相关资料,在一张盖有新疆兵团农八师150团社会保险办公室印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单》中,写明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为四川省宜宾市人寿保险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为四川省宜宾市工商行2730005—648。

  此外,在1997年9月石河子市社保部门盖章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清单》中,写明史晓辉养老保险转移金额为215。95元。老人还给记者看了当时的银行电汇凭证,证明养老保险金已转移。

  保险公司:

  1997年前社保曾在这里办公

  “过了这么久,我最担心的是儿子当时的缴费不能衔接起来。”带着疑问,记者与老人一起来到位于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的中国人寿保险宜宾分公司。该公司一名经理在看完史晓辉养老保险转移相关资料后,通过公司财务部门查询并未找到史晓辉的养老保险金账号。

  “1997年时,我们公司名称是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汇款单上的收款人明显不对。”该经理说,社保部门曾在他们保险公司设立了社保科,负责办理养老保险业务,而随着业务的不断增多,1997年之前,相关经办人员以及养老保险的资料也都全部归到了翠屏区社保局。

  翠屏区社保局:

  查实后可转入个人账户

  随后,记者来到翠屏区社保局,工作人员查阅了当年的全部档案,仍然查询不到史晓辉的养老保险金转入账号信息和相关资料。“我们没有启用过这个账号。”该局财务科人员告诉记者,即使有这个账号,当账号与户名不符,原款会被退回,也不能确认这笔钱是否转入了这个账号。

  据该局综合业务股一位负责人介绍,人寿保险公司曾经代办了养老保险业务,但在1996年底已经全部移交到社保部门了,而对于外地转来养老保险后没有继续参保的,都会在社保的封存账户里。现在史晓辉的资料不在这里,有可能是在他办理工龄衔接时,一并放在了个人的人事档案里。“如果在他的人事档案中有这些资料,社保部门将再与保险公司核实,一旦找到这笔钱,将立即为其转入养老金个人账户。”该负责人说。

标签:   保险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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