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今日谈及如何保证养老基金投资安全时表示,将从五方面着手,有信心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基金开展市场化运营,政府责任不是减轻,而是加重,市场监管将成为常态化工作。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和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介绍基本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措施,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最近公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对于如何保证养老基金本金安全,如何应对风险,游钧表示,养老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涉及到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投资办法》共十一章72条,整个贯穿《办法》核心的主线就是基金安全,必须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所以把安全放在首位是必须始终把握的根本点。
游钧指出,《办法》确定了多元化的投资原则,明确基金投资产品有20多种,也就是不能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面。这些产品按照风险高低,可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安全资产如银行存款、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它们的收益是稳定的,也比较安全,可能收益率稍微偏低。另外一类是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的产品,它们有一定的风险,但是收益又较高。同时还有一些优惠政策,投资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企改制上市等,都是给予基金的优惠政策。从这个方面来讲,只要把风险资产的比重控制好,也就是按《办法》规定保证权益类资产比重不超过30%,是能够有效分散风险、保持基金长期稳定收益的。
第二,判断基金是否安全,应该看它的长期性、整体性,不能因为出现短期的、暂时的一些波动,就怀疑它的安全性。《办法》规定的这些产品,市场价格是波动的,养老基金净值自然也会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看基金是否安全,不能看一时,要看整个合约期的情况,要看合约到期后基金整体收益是不是正收益。如果要保证每时每刻的收益都是正的,这样反而影响基金长期稳定的收益。所以判断基金的安全,要从基金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整体性来判断。
第三,《办法》确定要建立风险准备金,其中受托机构按年度净收益的1%来提取风险准备金,投资管理机构按管理费的20%来提取风险准备金,这两项资金专门用于弥补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投资亏损。如果受托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违规造成基金损失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