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烟台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烟台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2015年烟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115元。全市从7月起按新基数收取社保费及1-6月份基数调整差额。
7月份起按新基数征缴社会保险费
鉴于今年省社平工资公布较晚,烟台市社保中心考虑到如果在6月征缴期内调整最低缴费基数,并同时补缴1-6月份基数差额,可能引起企业筹措资金措手不及等问题。经研究决定,6月份仍暂按企业原基数征缴社会保险费。7月份起再按调整后的新基数征缴社会保险费,同时7月份一并征缴1-6月份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部分(基数调整差额部分免收利息、滞纳金)。
最低基数的调整。6月15日社保费银行划款结束后,市社保中心将对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进行全市统一调整,无需单位申报。
最高基数的调整。涉及最高缴费基数调整的参保单位,须先持工资表等相关资料到社保稽核科稽核审核后再行调整。稽核资料请到yts-bzxjhk@126.com(密码6632130)下载。
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已经开通“财税库银”划款的各企业要及时对基数调整后7月份社保费应缴额(含7月当月与1-6月份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进行充分测算,核实银行划款的授权额度及账户余额是否足额,并于7月份划款日的前一天确保划款账户有足额的资金。温馨提示:因账户资金不足或账户授权划款额度不足划款失败的,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