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房屋“养老金”将不再那么难


5月1日开始,《南昌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在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屋面渗漏影响房屋使用等六种情形下,无需征得“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相关部门可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南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约为5.6%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即每套房子在交付使用时,业主都要缴纳的一部分费用,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改造。 记者从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2000年12月,南昌市正式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工作。截至2014年年底,南昌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5.63亿元,已累计使用1.98亿元,使用率约为5.6%。 “绝大部分资金都用在了维修电梯和翻修渗水屋顶这两方面。”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至2014年,南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别使用了1890万、1877万和2407万元。“2005年至2010年,南昌一大批商品房交付使用,按照电梯15年的使用寿命来看,未来5-10年维修资金将会派上大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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