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新加坡目前养老金的改革现状

2016-12-18 08:00:12 无忧保

  正如全球大多数国家目前面临的问题,新加坡人口也处在迅速老龄化和平均寿命延长的趋势变化过程中。即使在1987年启动的公积金最低存款计划(规定会员在55岁领取公积金存款时,必须把一笔钱留在退休账户中)之后,由于长寿风险的加剧,使得公积金会员也很难在退休后维持之前的生活水平。针对这一问题,新加坡养老制度的改革主要是推出“终生入息计划”。根据这一改革计划,目前所有50岁及以下,拥有至少4万元公积金最低存款的国民,将自动加入计划成为会员,并且从80岁开始,领取每月固定收入,直到终老为止。

  国民终身入息计划,是现有公积金制度的延伸和强化。在现有制度下,国民一到65岁,就能开始提取公积金,直到85岁提完为止。改革的目的是确保国民85岁以后,还能享有固定收入。终生入息计划的实质是将个人在中央公积金的退休账户内的资金在国民55岁时进行年金化和保险化,用年金的部分解决65-85岁以前的退休收入,用保险部分解决80岁以后直到终老的退休收入。此外,无论是在80岁以前或以后逝世,投保人的家属,都能拿回保险本金。所以,新加坡养老制度改革的目标也是解决人口老龄化条件下的长寿风险。

  启示

  ——体系化的安排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都具有体系化的养老制度设计,这也是20世纪体现人类文明最具开创的制度创新,这一制度建立与发展的关键是养老金的筹措和配给问题,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养老保障险体系。从新加坡的养老制度来看,在体系上实现了保障功能,主要是采用个人账户基金积累的形式(“中央公积金”)为保障退休后的生活而在当前主动缩减消费支出使其低于收入来源从而形成剩余,通过信托或者准信托的管理,以保证养老的转移消费成为可能。同时,政府通过不同途径提供的社会保障与个人的自愿储蓄在整个养老体系中发挥作用,在制度上与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积累互为补充,从而形成相对完善的多层次养老体系安排。

  ——政府在其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

  从养老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来看,政府介入养老保险领域后即意味着政府将在其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种作用和责任会因不同的制度安排而不同。由于政府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政府在养老福利保障的制度安排中发挥主导作用。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实行则靠的是政府的直接行为。一方面,养老制度安排在经济上的特征需要政府支持,另一方面,因为不同的养老金管理模式、给付方式对政府的作用有不同的要求。所以,养老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变革过程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不可忽视,不会完全由市场自发决定。

  ——合规有序的立法与监管保障

  养老金相关制度安排的确立应该有立法与监管保障。新加坡在建国初期即成立了负责养老及社保的中央公积金局,在体制上统一管理和使用全民的公积金储蓄,同时还制定了《中央公积金法》,从立法层面保护国家的公积金会员的相关权益,规范公积金储蓄的管理、使用行为,而且规定雇员和雇主都必须按时定期缴纳公积金,雇主根据缴交率预扣除雇员的公积金储蓄,并同雇主方面应缴交金额,一起由雇主存入公积金局的雇员会员账户上等。正是在立法清晰、监管有据的条件下,新加坡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

  ——积极的财政补贴和税优政策

  除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立法监管之外,养老金行业的发展和雇主雇员缴纳养老金的积极性也离不开财政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在强制性缴纳的基础上,对于自愿多缴的部分如果在62岁以后支取将享受50%的税收优惠;另外,如果个人为父母或者祖父母的退休账户进行追缴,目前享有每年7000新元的税收减免。总体而言,政府给予的税收和财政支持在在扩大养老金规模,夯实养老保障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不断改进完善的制度设计

  在养老金的制度安排上,新加坡在变革中演进,力求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新加坡为了应对长寿风险,在中央公积金的领取上积极向“年金化”方向发展,推出“终生入息计划”,旨在为公积金会员在有生之年提供充分的养老保障。

  新加坡的养老金市场发展与启示

  市场特点:市场容量及影响力

  在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中,养老保障计划只是强制性公积金积累的一部分,平均约占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以2009年6月30日中央公积金账户总余额1598亿新元的数据估算,截止该时点新加坡的养老金总额约为320亿新元,而同期中央公积金会员总数仅为327万人。按照新加坡市场规模来看,中央公积金养老账户的容量还是比较大。就资本市场的影响力而言,公积金局虽然不直接投资资本市场,但是公积金缴费全部划转政府,政府的财政盈余通过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进行金融资产买卖和运作,投资收益最终又通过政府以国债保本收益的形式返还给公积金会员。从本质上来看,中央公积金制度是新加坡养老保障体系的核心,同时也是资本市场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12下一页

标签:   养老养老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