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入市是基本养老金保值增值重要途径
有关部门可将各省市自治区管理的具有储备、积累、稳定滚存性质的基本养老金集中起来,在国家层面实现统筹规划、专业管理和有序运营。
建议基本养老金在股票或证券投资基金上的投资比例可略低于社保基金,比如投资比例可定为不超过30%。
可以考虑借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成功经验,成立专门的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工作。可以考虑将全国范围内的个人账户基金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或者有资格的专业投资机构管理。
我国养老金投资运营现状
同境外成熟市场国家类似,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也是典型的“三支柱”模式,主要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部分组成。其中,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又合称为私人养老保险。
我国基本养老金由全国2000多个市县级统筹单位管理。2011年底,基本养老金累计结存1.9万亿元,主要投资于国债和银行定期存款,其中,90%以上基金资产是银行存款,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到10%。十多年来,基本养老金的年均收益率不到2%,如果扣除通货膨胀率,其实际投资收益为负数。以2007年与2008年为例,基本养老金的平均存款利率分别为1.8%和2.2%,远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和同期的通货膨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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