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2012年福清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缴纳工作8月31日截止,还没有缴纳保费的福清城乡居民应尽快缴纳。
据了解,续缴参保对象是指已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第一年度参保缴费,继续缴交第二年度保费的城乡居民。
福清市农保中心提醒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的当月20日前,应携带身份证找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特别要注意的是,2012年年满60周岁的已参保对象,如要补缴不足15年缴费年限的保费,须在办理领取手续前完成补缴,否则将不能再申请办理补缴。
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家庭联动政策,老人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如果子女不缴费,将停止发放,直至子女恢复缴费,则其父母从恢复缴费的年度起继续享受基础养老金,不补发子女未缴费年度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