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保险实地稽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区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优化稽核流程、规范稽核行为方面,推出了两项新举措。
改事后寄发稽核告知书为稽核当场告知。区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针对不同情况设计了3款告知书,各一式两份,实地稽核时稽核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当场填写告知书,并要求被稽核单位签字确认。此举不但克服了事后书写、邮寄告知书的弊端,提升了工作效率,还规范了稽核人员的稽核行为。
确立每周"实地稽核书面汇报"制度。一周实地稽核完成后,稽核人员于下周一将上周稽核单位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科长及分管领导,书面汇报统一格式,包括单位参保情况、综合情况和初步处理方式。此举不但规范了稽核行为,还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