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筹备会上了解到,从今年7月开始,我县20余万农民将陆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凡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参加。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政府将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
居民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1000元,每100元为一个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
对于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居民按年缴费,也可以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含补缴)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年度缴纳保险费时间为每年5月20日至11月20日,今年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参保人只需携带户口薄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张),1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到户籍所在地村服务站、社区提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并填写《彭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享受政府特殊补贴的重度残疾人参保需要携带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村服务站、社区填写《彭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文章来源:彭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