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费用到底该由谁出后续部分房子有笔"养老金"可用
定海蓬莱新村74号楼公用排污管道堵塞,而其中一位住户又不愿出钱换管道,导致住在该楼一楼的应老伯困扰不堪(晚报曾于2月23日作过报道)。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像应老伯这类的情况,其实可以向房管局申请,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换水管。
部分房子有维修资金可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建筑物内共有部分、建筑区划内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包括房改房的维修资金和商品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两部分。
市房管局的娄副局长告诉记者,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在楼房的保修期内由开发公司负责维修;保修期限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除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已明确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外,可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维修资金采用分户核算,当年只要缴纳过维修资金,以后就可以一直使用。”娄副局长说,市民名下的房产具体拥有多少维修资金,可到市房管局二楼的办公大厅去查询。
另外,当业主分户账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的30%时,应当续交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物业管理且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业主大会制定续筹方案;未实施物业管理或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会同相关业主制定续筹方案。
娄副局长介绍说,在定海城区,1996年下半年以后竣工的房子一般都有这笔维修资金,而这之前的部分房改房等也有这笔维修资金。
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便可动用维修金
记者了解到,应老伯在上世纪购买房子时曾经缴纳过这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老伯也曾想动用这笔资金换水管,却由于4楼用户的不同意而作罢。娄副局长告诉记者,其实像应老伯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动用这笔资金。
原来,《舟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规定,由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本物业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方案的签名,则可动用这笔资金。业委会成立的由业委会组织实施,没有成立业委会的由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制定使用方案并且组织实施。“如果有不肯签字的,可以采取两种办法。第一种是由居委会组织签名,应老伯该楼5户人家中有4户签名了,人数超过三分之二,面积超过三分之二,那就可以在楼道公示一下预算情况、怎么维修之类的事情,再将公告内容拍照存档,留份证据到房管局申请,在5户人家的资金里面统筹使用;还有种方法是不足三分之二用户签名的,可以在已经签名同意支付的住户账户内支取维修专项资金,谁组织谁付钱。专项维修资金不足支付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按照物业建筑面积按比例由相关业主分摊。”
去年全市共使用该笔资金930万元
娄副局长介绍说,使用该笔资金,还要注意要请有相应施工资质施工单位施工,由他们预算,施工结束后由该施工单位提供决算,开取发票,再向房管局报销,房管局会将钱直接支付给这家施工单位。“原则上是要业主自己找,但业主如果找不到的话,我们的服务窗口上也张贴了两家施工单位,业主可以作为参考。这两家单位我们都是严格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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