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又得喜讯,从7月1日起,兰山区将再次上调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标准,其中被征地农民养老金上调6。13%,其它农民养老金上调5%。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对象为7月1日前已领取养老金的农民。7月1日前已办理参保手续但未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到龄后,月领取金额采取就高原则,即高于本次调整标准的,按实际领取金额执行;低于本次调整标准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男性月领取260元,女性月领取237。2元。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按被征地农民调整标准执行。
2010年1月,该区已对农民养老金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仅隔半年,该区再次对发放标准进行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