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普遍调整+适当倾斜”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统一部署,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并将于4月份发放到位。 此次涉及调整范围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普调与本人缴费情况挂钩 根据方案,今年我市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其中,普遍调整包括三块内容:一是按照定额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 -关注弱势,对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适当倾斜 市委、市政府对养老金水平较低的企业退休人员十分关注,近年制定养老金调整政策时,都在普调的基础上对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今年,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我市继续对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在普调后,基本养老金增加水平低于220元的,我市进行托底调整,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1元,不足15年的,按15年计算,但增加后的总额不得高于220元。 -体现公平,合理控制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 国家决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调10%,是指总体水平上调10%,不是指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上调10%。 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可能达不到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 对此,我市细化方案规定,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3000元以上至4000元以下部分按6%、4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部分按4%、5000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数额。 通过这样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就不至于拉得过大。 此外,对于2013年底前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企业高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除了参加普遍调整,还要再适当给予倾斜,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另据悉,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4年7月1日起,参照本文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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