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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城乡居民“参保”出新规

2017-01-11 08:00:16 无忧保

  近日,南安市出台《南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充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政府补贴、丧葬补助作出新规定,并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共20档。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一定的补贴,即选择缴费档次100元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100元)政府补贴增加5元;选择1000元以上档次的,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75元;对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3-4级轻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城乡1-2级重度残疾人员,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此外,对城乡居民“参保”并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人员身故后,按当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给予丧葬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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